为做好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,促进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,拟于9月至10月周末开展保育师等25个职业(工种)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报名时限:2024年8月至9月5日
二、评价时间:2024年9月至10月
三、评价对象:符合条件的在籍学生
四、评价职业(工种):根据各工种报考情况确定。
五、评价地点:待定。
六、收费标准:免费
七、报名须知:
1. 考生须为我校在籍学生, 中级技能认定的报名组织时间可为五年制大专班第二、三学年的学生和三年制全体学生; 高级技能认定的报名组织时间五年制大专班第四、五学年的学生和三年制第二、三年级的学生。
2. 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、个人白底证件照(尺寸为2.5CM*3.5CM,4.3*295(像素),大小控制在2M以内,图片格式为JPG;图片名称为证件号,例如“****2119****1248**”,如有英文文字,必须大写)。
成人教育处
2024年7月11日